6000万补贴!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奖励实施细则

江露 / 2026-04-29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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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万补贴!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奖励实施细则成都温江区金融高质量发展细则落地!新引进银行 / 证券 / 保险等机构最高一次性奖 6000 万;科技金融(知识产权融资奖 100 万)、绿色金融、普惠养老金融全覆盖;金融人才最高奖 5 万,跨境结算更便利。政策红利密集,覆盖机构、企业、人才,抢抓西部金融中心建设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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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构建金融生态圈

(一)支持金融机构集聚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一条。

2.事项内容:对新设立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给予最高6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认可,新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功能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的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功能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中心;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

5.支持标准:对新设立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按照其注册资本金规模的1%给予最高6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认可,全国性金融机构新设立的功能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中心,按照其注册资本金规模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的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6.申报条件:在政策申报时限范围内新设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功能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中心;在政策申报时限范围内新设立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

7.办理方式: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8.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9.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二)支持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二条。

2.事项内容:支持存量、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式发展,综合考核其经营情况、就业和新增金融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支持服务金融机构主营业务上下游链条企业,综合考核其经营情况、就业和新增金融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存量、新设立金融机构,服务金融机构主营业务上下游链条企业。

5.支持标准:

1)支持存量金融机构总部式发展,企业金融业年主营收入达10亿元(不含10亿元)以上,增速高于3%的,0-15亿元(含15亿元,下同)部分按1%,15-25亿元部分按0.6%(含25亿元,下同),25亿元(不含25亿元,下同)以上部分按0.3%给予奖励;增速高于8%的,0-15亿元部分按1.1%,15-25亿元部分按0.7%,25亿元以上按0.4%给予奖励;增速高于15%的,0-15亿元部分按1.2%,15-25亿元部分按0.8%,25亿元以上部分按0.5%给予奖励;支持存量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年度新增金融产品收入的1%给予奖励。当年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

2)支持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式发展,企业设立第一年金融业年主营收入达5(含5亿元,下同)、10、20亿元以上,按照50、100、1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次年享受支持存量金融机构总部式发展政策。

3)会同金融机构认定的上下游链条企业,每年支持服务金融机构营收达1(含1亿元,下同)、5、10、20、30亿元以上,分别按照年度营收的1%、0.9%、0.8%、0.7%、0.66%给予奖励;每年支持服务金融机构就业稳岗,对于提供200个就业岗位以上的,按照每提供一个就业岗位给予2000元奖励。当年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

4)以上三项与区内其他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享受,且已享受的应予扣除。

6.申报条件:

1)政策申报时限范围内设立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或省、市、区级分支机构以及服务金融机构主营业务上下游链条企业。

2)创新金融产品需经区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温江支局认定。

7.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财务报表及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可查验的专项审计报告;

3)上下游链条企业营业执照、合作协议、金融机构证明材料(服务金融机构主营业务上下游链条企业需提供)、金融产品收入证明材料、就业岗位证明材料;

4)申报过程中所需的其他材料;

5)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8.申报渠道:线下向惠企事项责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线上通过免申即享兑付。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财源建设保障科

(三)支持投资基金集聚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三条。

2.事项内容:对新设立且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投资基金,给予其基金管理机构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

5.支持标准:基金申报时限范围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照实缴资金规模的0.2%、创业投资基金按照实缴资金规模的0.325%,给予其基金管理机构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6.申报条件:新设立的投资基金,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创业投资基金还需在发改部门登记备案。

7.申报材料:

1)投资基金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各基金合伙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基金管理机构营业执照;

2)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改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材料;

3)投资基金完整企业工商档案;

4)基金合伙协议、银行托管协议,合伙人实缴出资、托管资金到账确认函及其银行回单;

5)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6)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二、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一)加快科技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一:鼓励知识产权银行融资)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对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银行,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

5.支持标准: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银行,按照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新增规模的1%给予银行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银行机构。

7.申报材料:

1)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台账、相关业务合同及放款凭证等;

2)知识产权专利证书、质押证明、评估报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二)加快科技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二: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对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的牵头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证券机构。

5.支持标准:对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的牵头机构,在取得债券发行注册部门融资许可后,按照服务企业年度实际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规模的1%给予每户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牵头为企业提供实质性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

2)申报主体需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

3)申报主体需获得债券发行注册部门、债券市场运营机构关于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批复。

7.申报材料:

1)金融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债券发行注册部门、债券市场运营机构关于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批复等相关证明文件;

3)作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机构且为牵头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4)各融资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债实际募集资金到位的银行单据;

5)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6)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三)加快科技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三:鼓励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三。

2.事项内容:对经认定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给予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最高3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5.支持标准:对经认定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按照企业年度实际获得融资金额的0.2%,给予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最高3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

1)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须经区财政局认定;

2)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债权融资、股权融资。

7.申报材料:

1)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及其他融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2)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四)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一:银行绿色金融)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五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对经认定的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给予每户最高5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

5.支持标准:为企业或项目提供绿色融资的银行,按照年度融资余额新增规模的1%给予银行最高5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为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7.申报材料:

1)为绿色低碳企业或绿色低碳项目提供融资的业务台账、相关业务合同及放款凭证等;

2)绿色评估认证机构(如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等)出具的绿色认证材料,绿色认证材料为绿色评估认证机构出具的绿色企业主体认证报告或公示名单、绿色项目认证报告或公示名单;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五)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二:债券绿色金融)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五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对发行绿色债券实际到位资金5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发债企业。

5.支持标准:对发行绿色债券实际到位资金5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年度实际到位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申报条件:申报主体需获得债券发行注册部门、债券市场运营机构关于发行绿色债券批复。

7.申报材料:

1)债券发行注册部门、债券市场运营机构出具的批复等证明材料;

2)承销协议;

3)实际募集资金的银行回单;

4)承销发行费用相关证明材料;

6)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六)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一:鼓励推广政策性普惠信贷产品)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六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对开展“惠蓉贷”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发生不良贷款且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后贷款本金仍有损失的,给予单笔贷款最高200万元补贴。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5.支持标准:对开展“惠蓉贷”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发生不良贷款且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后贷款本金仍有损失的,按照损失本金的30%,给予单笔贷款最高200万元补贴。

6.申报条件:

1)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惠蓉贷”业务,在发生不良贷款且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后贷款本金仍有损失。

2)收到成都市再担保损失补贴后的当年或者次年申报。

7.申报材料:

1)贷款损失清单;

2)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如有)及履约凭证等;

3)资产处置佐证、成都市再担保审核结果;

4)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5)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七)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二:鼓励银行落实首贷和续贷政策)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六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鼓励银行发放首次贷款,对银行向无贷款记录企业发放的首次贷款,给予银行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银行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全面升级“无还本续贷”服务机制。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

5.支持标准:银行向无贷款记录企业发放的首次贷款,按照年度首次贷款发放额的1%,给予银行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银行机构向无贷款记录企业发放首次贷款。

7.申报材料:

1)为企业提供首贷业务台账、相关业务合同及放款凭证

等;

2)首贷企业征信报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八)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三:支持融资担保增量)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六条支持方向三。

2.事项内容:融资担保公司为无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给予融资担保公司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融资担保公司。

5.支持标准:融资担保公司为无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按照其年度首次贷款担保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融资担保公司;

2)服务对象为无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7.申报材料:

1)业务发生明细表、融资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及履约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须披露相关业务情况及业务发生明细表);

2)贷款人近三个月内征信报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九)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四:支持融资担保代偿)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六条支持方向四。

2.事项内容: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给予融资担保公司最高100万元代偿补贴。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融资担保公司。

5.支持标准: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按照年度新增代偿额(扣除反担保物变现额和代偿回收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融资担保公司;

2)服务对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7.申报材料:

1)业务发生明细表、融资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及履约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须披露相关业务情况及业务发生明细表);

2)银行出具的年度担保业务代偿证明、代偿履行证明、代偿回收凭证或披露上述内容的专项审计报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十)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五:支持融资担保降费)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六条支持方向五。

2.事项内容:对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贴,各级保费补贴后的年化费率不超过2%。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融资担保公司。

5.支持标准: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业务,按照新增小微、“三农”业务实际担保费率与2%的差额给予保费补贴,各级保费补贴后的年化费率不超过2%。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融资担保公司;

2)服务对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7.申报材料:

1)经合作银行盖章的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发生额明细表、融资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及履约凭证,或披露上述内容的专项审计报告(年度新增小微企业、“三农”贷款担保发生额明细表及被担保企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和“三农”范畴);

2)已享受各级保费补贴的相关凭证;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十一)加快养老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一:银行养老发展)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七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支持地方银发经济发展,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银发经济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向养老运营机构、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银发产品制造等养老领域提供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银行,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

5.支持标准:银行向养老运营机构、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银发产品制造等养老领域提供贷款,按照年度新增贷款的1%给予补贴,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6.申报条件:对养老领域提供贷款的银行机构;

7.申报材料:

1)为养老领域提供贷款的业务台账、相关业务合同及放款凭证等;

2)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十二)加快养老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二:保险养老发展)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七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鼓励保险机构建设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特色养老保险产品,推广商业长期护理险、养老机构责任险等多种养老金融保险新产品,对经认定的保险产品,给予每个产品最高100万元补贴。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保险机构。

5.支持标准: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特色养老保险产品,按照年度新增保费的1%对保险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6.申报条件:保险机构推广的特色保险产品,并经区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温江支局认定。

7.申报材料:

1)保险产品方案和保费收入佐证;

2)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十三)加快数字金融发展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八条。

2.事项内容:支持新设金融科技公司,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持股比例50%(含)以上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金融科技类企业。

5.支持标准: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新设的持股比例50%(含)以上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金的2%给予最高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6.申报条件:

1)发起人为银行、证券、保险类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类企业;

2)在政策申报时限范围新设的金融科技公司发起人持股比例50%(含)以上或经认定的金融科技类企业;

3)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含)以上。

7.办理方式: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8.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9.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三、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一)鼓励要素交易场所做优功能(支持方向一:新增交易品种)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九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支持要素交易场所赋能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鼓励新增交易产品种类,对经省级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新增交易品种的,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要素交易场所。

5.支持标准:每新增一个交易品种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最高15万元。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要素交易场所;

2)申报主体需取得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同意新增交易品种的批复。

7.办理方式: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8.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9.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二)鼓励要素交易场所做优功能(支持方向二:做大业务规模)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九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支持要素交易场所做大业务规模,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要素交易场所。

5.支持标准:进场交易额1亿元(含)以下部分,按照其年度进场交易额的0.5%;进场交易额在1-2亿元(含)部分,按照其年度进场交易额的0.3%;进场交易额在2亿元以上部分,按照其年度进场交易额的0.2%,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经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要素交易场所;

2)新增进场交易业务。

7.申报材料:

1)业务发生明细表、交易合同及履约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须披露年度进场交易产品类别、规模及业务明细表);

2)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三)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条。

2.事项内容:对年度供应链金融贷款发放额1亿元(含)以上的金融机构,给予每户最高5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

5.支持标准:对通过年度贷款发放额1亿元(含)以上的金融机构,按照年度在线确认类应收账款新增贷款额的0.1%给予银行最高5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银行以企业为核心,围绕上下游企业提供预付代付、贸易融资、存货融资、票据贴现等供应链金融服务。

7.申报材料:

1)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业务台账、相关业务合同及放款凭证等;

2)银行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情况说明;

3)核心企业提供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相关登记佐证;

4)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5)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四)支持上市公司拓展生产经营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一条

2.事项内容:对上市公司主体开展并购交易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给予企业或核心管理团队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上市公司或其核心管理团队。

5.支持标准:按照并购实际交易金额的1%,给予累计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上市公司;

2)并购交易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7.申报材料:

1)并购交易公告、被并购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并购交易资金到账等相关凭证;

2)核心管理团队花名册;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五)支持企业股权融资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二条。

2.事项内容:对获得专业股权投资机构100万元(含)以上股权投资的企业,给予每户企业累计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获得股权融资企业。

5.支持标准:对融资时处于初创期企业,按照获得专业股权投资基金100万元(含)以上股权融资到位金额的5%奖励;其余获得股权融资的企业,按照获得专业股权投资基金500万元(含)以上股权融资到位金额的2%奖励,单户企业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初创期企业是指获得A轮融资及以前的企业或项目。

6.申报条件:

1)申报时申报主体经营一年(含)以上;

2)获得专业股权投资基金新增100万元(含)、500万元(含)以上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股东的存量股权;

3)申报时股权投资基金仍为企业股东;

4)专业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在发改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

7.申报材料:

1)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营业执照;

2)企业最新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3)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发改部门备案证明;

4)股权投资协议、资金到账凭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需对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6)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7)诚信申报承诺书;

8)企业融资轮次说明书(主要包括融资轮次、融资启动时间和完成时间、本轮融资所有投资方名称和投资金额)。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六)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支持方向一:鼓励长期投资)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三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对支持产业发展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项目满12个月、投资项目满60个月及以上,给予单户股权投资机构累计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股权投资基金。

5.支持标准:首次投资按照实际投资额0.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投资期限满60个月及以上,按照累计投资额的0.5%给予最高50万元耐心资本奖励。单户股权投资基金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单个被投企业对应股权投资基金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

6.申报条件:

1)被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要求;

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在发改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

3)申报时仍为被投企业股东。

7.申报材料:

1)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证明;

2)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发改部门备案证明;

3)股权投资协议、资金到账凭证;

4)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证明、验资报告;

5)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6)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七)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支持方向二:支持创业投资基金)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三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对支持温江产业发展的创业投资基金,给予单户股权投资机构最高200万元补贴。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创业投资基金。

5.支持标准:按照清算后投资项目损失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风险补贴。

6.申报条件:

1)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为初创期企业;

2)创业投资基金到期清算亏损且投资项目亏损;

3)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改部门登记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

7.申报材料:

1)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改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2)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

3)投资温江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相关投决资料;

4)股权投资协议、资金到账凭证;

5)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创业投资基金到期清算报告;

7)基金合伙人授权基金管理机构代为申报补贴说明;

8)企业融资轮次说明书(主要包括融资轮次、融资启动时间和完成时间、本轮融资所有投资方名称和投资金额);

9)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10)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提升金融品牌建设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四条。

2.事项内容:聚焦产业发展定位,经备案举办的大型金融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3.事项分类:线下申报

4.支持对象:开展金融活动的企业、机构或组织。

5.支持标准:对经备案后聚焦产业发展定位开展的大型金融活动,按照单次活动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6.申报条件:

1)提前向区财政局报备活动方案,经审定后方可申报奖补;

2)围绕温江区产业定位开展金融活动。

7.申报材料:

1)活动方案、现场签到表、活动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媒体报导、经济社会效益等);

2)实际发生活动经费的明细及发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活动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3)活动方案报备证明材料;

4)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5)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线下向惠企事项责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二)支持金融人才聚集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五条。

2.事项内容:对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且在企业全职工作满两年的在职金融人才,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本政策第一条所列总部金融机构全职工作满两年的在职金融人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的金融人才。

5.支持标准:

1)在温江区企业全职工作满两年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2)在温江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总部(含功能总部和区域总部)全职工作满两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金融人才在温江区企业全职工作满两年,奖励资金由其所在企业代为申请。

7.申报材料:

1)持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证书;

3)持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全职工作满2年且在温江缴纳社会保险佐证(不同单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4)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5)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三)稳定金融环境。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六条。

2.事项内容: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完善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规定鼓励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发现并及时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依法给予奖励。

3.事项分类:线下申报

4.支持对象:举报金融风险线索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各界人士。

5.支持标准:

奖励等级

具体内容

奖励金额

一级

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线索

10万元

二级

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发挥重大作用且涉案金额巨大的线索

5万元

三级

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发挥较大作用且涉案金额较大的线索

1万元

四级

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发挥一定作用的线索

0.3万元

6.申报条件:

1)对被采用的举报线索给予奖励,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等级发放奖励;

2)重复举报的以第一个举报者为奖励对象,举报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3)非法集资参与人及其直系亲属不享受此政策奖励,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4)非法集资参与人通过将消息透露他人举报获取奖励,应等额退还奖励资金及利息;

5)线索评定等级与涉案金额确定标准以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7.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由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和属地公安机关会同相关单位根据其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

3)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线下向惠企事项责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科

(四)提升外贸金融服务水平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七条。

2.事项内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汇率避险金融产品,助力涉外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提高跨境结算效率。

3.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五、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所指金融机构为银行、保险、证券等纳入“一行两会”监管的各类持牌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是指符合《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地方金融组织。

(二)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温府规〔2025〕2号)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及时作调整优化或停止执行。本实施细则由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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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构建金融生态圈

(一)支持金融机构集聚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一条。

2.事项内容:对新设立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给予最高6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认可,新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功能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的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功能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中心;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

5.支持标准:对新设立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按照其注册资本金规模的1%给予最高6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认可,全国性金融机构新设立的功能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中心,按照其注册资本金规模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的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6.申报条件:在政策申报时限范围内新设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功能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中心;在政策申报时限范围内新设立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

7.办理方式: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8.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9.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二)支持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二条。

2.事项内容:支持存量、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式发展,综合考核其经营情况、就业和新增金融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支持服务金融机构主营业务上下游链条企业,综合考核其经营情况、就业和新增金融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存量、新设立金融机构,服务金融机构主营业务上下游链条企业。

5.支持标准:

1)支持存量金融机构总部式发展,企业金融业年主营收入达10亿元(不含10亿元)以上,增速高于3%的,0-15亿元(含15亿元,下同)部分按1%,15-25亿元部分按0.6%(含25亿元,下同),25亿元(不含25亿元,下同)以上部分按0.3%给予奖励;增速高于8%的,0-15亿元部分按1.1%,15-25亿元部分按0.7%,25亿元以上按0.4%给予奖励;增速高于15%的,0-15亿元部分按1.2%,15-25亿元部分按0.8%,25亿元以上部分按0.5%给予奖励;支持存量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年度新增金融产品收入的1%给予奖励。当年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

2)支持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式发展,企业设立第一年金融业年主营收入达5(含5亿元,下同)、10、20亿元以上,按照50、100、1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次年享受支持存量金融机构总部式发展政策。

3)会同金融机构认定的上下游链条企业,每年支持服务金融机构营收达1(含1亿元,下同)、5、10、20、30亿元以上,分别按照年度营收的1%、0.9%、0.8%、0.7%、0.66%给予奖励;每年支持服务金融机构就业稳岗,对于提供200个就业岗位以上的,按照每提供一个就业岗位给予2000元奖励。当年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

4)以上三项与区内其他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享受,且已享受的应予扣除。

6.申报条件:

1)政策申报时限范围内设立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或省、市、区级分支机构以及服务金融机构主营业务上下游链条企业。

2)创新金融产品需经区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温江支局认定。

7.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财务报表及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可查验的专项审计报告;

3)上下游链条企业营业执照、合作协议、金融机构证明材料(服务金融机构主营业务上下游链条企业需提供)、金融产品收入证明材料、就业岗位证明材料;

4)申报过程中所需的其他材料;

5)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8.申报渠道:线下向惠企事项责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线上通过免申即享兑付。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财源建设保障科

(三)支持投资基金集聚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三条。

2.事项内容:对新设立且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投资基金,给予其基金管理机构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

5.支持标准:基金申报时限范围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照实缴资金规模的0.2%、创业投资基金按照实缴资金规模的0.325%,给予其基金管理机构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6.申报条件:新设立的投资基金,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创业投资基金还需在发改部门登记备案。

7.申报材料:

1)投资基金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各基金合伙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基金管理机构营业执照;

2)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改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材料;

3)投资基金完整企业工商档案;

4)基金合伙协议、银行托管协议,合伙人实缴出资、托管资金到账确认函及其银行回单;

5)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6)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二、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一)加快科技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一:鼓励知识产权银行融资)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对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银行,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

5.支持标准: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银行,按照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新增规模的1%给予银行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银行机构。

7.申报材料:

1)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台账、相关业务合同及放款凭证等;

2)知识产权专利证书、质押证明、评估报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二)加快科技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二: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对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的牵头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证券机构。

5.支持标准:对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的牵头机构,在取得债券发行注册部门融资许可后,按照服务企业年度实际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规模的1%给予每户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牵头为企业提供实质性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

2)申报主体需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

3)申报主体需获得债券发行注册部门、债券市场运营机构关于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批复。

7.申报材料:

1)金融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债券发行注册部门、债券市场运营机构关于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批复等相关证明文件;

3)作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机构且为牵头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4)各融资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债实际募集资金到位的银行单据;

5)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6)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三)加快科技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三:鼓励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三。

2.事项内容:对经认定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给予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最高3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5.支持标准:对经认定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按照企业年度实际获得融资金额的0.2%,给予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最高3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

1)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须经区财政局认定;

2)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债权融资、股权融资。

7.申报材料:

1)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及其他融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2)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四)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一:银行绿色金融)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五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对经认定的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给予每户最高5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

5.支持标准:为企业或项目提供绿色融资的银行,按照年度融资余额新增规模的1%给予银行最高5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为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7.申报材料:

1)为绿色低碳企业或绿色低碳项目提供融资的业务台账、相关业务合同及放款凭证等;

2)绿色评估认证机构(如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等)出具的绿色认证材料,绿色认证材料为绿色评估认证机构出具的绿色企业主体认证报告或公示名单、绿色项目认证报告或公示名单;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五)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二:债券绿色金融)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五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对发行绿色债券实际到位资金5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发债企业。

5.支持标准:对发行绿色债券实际到位资金5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年度实际到位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申报条件:申报主体需获得债券发行注册部门、债券市场运营机构关于发行绿色债券批复。

7.申报材料:

1)债券发行注册部门、债券市场运营机构出具的批复等证明材料;

2)承销协议;

3)实际募集资金的银行回单;

4)承销发行费用相关证明材料;

6)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六)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一:鼓励推广政策性普惠信贷产品)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六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对开展“惠蓉贷”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发生不良贷款且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后贷款本金仍有损失的,给予单笔贷款最高200万元补贴。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5.支持标准:对开展“惠蓉贷”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发生不良贷款且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后贷款本金仍有损失的,按照损失本金的30%,给予单笔贷款最高200万元补贴。

6.申报条件:

1)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惠蓉贷”业务,在发生不良贷款且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后贷款本金仍有损失。

2)收到成都市再担保损失补贴后的当年或者次年申报。

7.申报材料:

1)贷款损失清单;

2)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如有)及履约凭证等;

3)资产处置佐证、成都市再担保审核结果;

4)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5)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七)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二:鼓励银行落实首贷和续贷政策)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六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鼓励银行发放首次贷款,对银行向无贷款记录企业发放的首次贷款,给予银行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银行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全面升级“无还本续贷”服务机制。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

5.支持标准:银行向无贷款记录企业发放的首次贷款,按照年度首次贷款发放额的1%,给予银行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银行机构向无贷款记录企业发放首次贷款。

7.申报材料:

1)为企业提供首贷业务台账、相关业务合同及放款凭证

等;

2)首贷企业征信报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八)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三:支持融资担保增量)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六条支持方向三。

2.事项内容:融资担保公司为无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给予融资担保公司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融资担保公司。

5.支持标准:融资担保公司为无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按照其年度首次贷款担保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融资担保公司;

2)服务对象为无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7.申报材料:

1)业务发生明细表、融资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及履约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须披露相关业务情况及业务发生明细表);

2)贷款人近三个月内征信报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九)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四:支持融资担保代偿)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六条支持方向四。

2.事项内容: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给予融资担保公司最高100万元代偿补贴。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融资担保公司。

5.支持标准: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按照年度新增代偿额(扣除反担保物变现额和代偿回收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融资担保公司;

2)服务对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7.申报材料:

1)业务发生明细表、融资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及履约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须披露相关业务情况及业务发生明细表);

2)银行出具的年度担保业务代偿证明、代偿履行证明、代偿回收凭证或披露上述内容的专项审计报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十)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五:支持融资担保降费)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六条支持方向五。

2.事项内容:对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贴,各级保费补贴后的年化费率不超过2%。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融资担保公司。

5.支持标准: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业务,按照新增小微、“三农”业务实际担保费率与2%的差额给予保费补贴,各级保费补贴后的年化费率不超过2%。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融资担保公司;

2)服务对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7.申报材料:

1)经合作银行盖章的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发生额明细表、融资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及履约凭证,或披露上述内容的专项审计报告(年度新增小微企业、“三农”贷款担保发生额明细表及被担保企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和“三农”范畴);

2)已享受各级保费补贴的相关凭证;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十一)加快养老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一:银行养老发展)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七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支持地方银发经济发展,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银发经济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向养老运营机构、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银发产品制造等养老领域提供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银行,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

5.支持标准:银行向养老运营机构、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银发产品制造等养老领域提供贷款,按照年度新增贷款的1%给予补贴,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6.申报条件:对养老领域提供贷款的银行机构;

7.申报材料:

1)为养老领域提供贷款的业务台账、相关业务合同及放款凭证等;

2)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十二)加快养老金融发展(支持方向二:保险养老发展)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七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鼓励保险机构建设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特色养老保险产品,推广商业长期护理险、养老机构责任险等多种养老金融保险新产品,对经认定的保险产品,给予每个产品最高100万元补贴。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保险机构。

5.支持标准: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特色养老保险产品,按照年度新增保费的1%对保险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6.申报条件:保险机构推广的特色保险产品,并经区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温江支局认定。

7.申报材料:

1)保险产品方案和保费收入佐证;

2)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十三)加快数字金融发展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八条。

2.事项内容:支持新设金融科技公司,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持股比例50%(含)以上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金融科技类企业。

5.支持标准: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新设的持股比例50%(含)以上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金的2%给予最高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6.申报条件:

1)发起人为银行、证券、保险类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类企业;

2)在政策申报时限范围新设的金融科技公司发起人持股比例50%(含)以上或经认定的金融科技类企业;

3)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含)以上。

7.办理方式: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8.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9.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三、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一)鼓励要素交易场所做优功能(支持方向一:新增交易品种)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九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支持要素交易场所赋能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鼓励新增交易产品种类,对经省级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新增交易品种的,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要素交易场所。

5.支持标准:每新增一个交易品种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最高15万元。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要素交易场所;

2)申报主体需取得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同意新增交易品种的批复。

7.办理方式: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8.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9.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二)鼓励要素交易场所做优功能(支持方向二:做大业务规模)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九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支持要素交易场所做大业务规模,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要素交易场所。

5.支持标准:进场交易额1亿元(含)以下部分,按照其年度进场交易额的0.5%;进场交易额在1-2亿元(含)部分,按照其年度进场交易额的0.3%;进场交易额在2亿元以上部分,按照其年度进场交易额的0.2%,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经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要素交易场所;

2)新增进场交易业务。

7.申报材料:

1)业务发生明细表、交易合同及履约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须披露年度进场交易产品类别、规模及业务明细表);

2)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三)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条。

2.事项内容:对年度供应链金融贷款发放额1亿元(含)以上的金融机构,给予每户最高5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银行机构。

5.支持标准:对通过年度贷款发放额1亿元(含)以上的金融机构,按照年度在线确认类应收账款新增贷款额的0.1%给予银行最高5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银行以企业为核心,围绕上下游企业提供预付代付、贸易融资、存货融资、票据贴现等供应链金融服务。

7.申报材料:

1)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业务台账、相关业务合同及放款凭证等;

2)银行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情况说明;

3)核心企业提供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相关登记佐证;

4)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5)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四)支持上市公司拓展生产经营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一条

2.事项内容:对上市公司主体开展并购交易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给予企业或核心管理团队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上市公司或其核心管理团队。

5.支持标准:按照并购实际交易金额的1%,给予累计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上市公司;

2)并购交易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7.申报材料:

1)并购交易公告、被并购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并购交易资金到账等相关凭证;

2)核心管理团队花名册;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4)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五)支持企业股权融资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二条。

2.事项内容:对获得专业股权投资机构100万元(含)以上股权投资的企业,给予每户企业累计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获得股权融资企业。

5.支持标准:对融资时处于初创期企业,按照获得专业股权投资基金100万元(含)以上股权融资到位金额的5%奖励;其余获得股权融资的企业,按照获得专业股权投资基金500万元(含)以上股权融资到位金额的2%奖励,单户企业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初创期企业是指获得A轮融资及以前的企业或项目。

6.申报条件:

1)申报时申报主体经营一年(含)以上;

2)获得专业股权投资基金新增100万元(含)、500万元(含)以上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股东的存量股权;

3)申报时股权投资基金仍为企业股东;

4)专业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在发改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

7.申报材料:

1)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营业执照;

2)企业最新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3)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发改部门备案证明;

4)股权投资协议、资金到账凭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需对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6)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7)诚信申报承诺书;

8)企业融资轮次说明书(主要包括融资轮次、融资启动时间和完成时间、本轮融资所有投资方名称和投资金额)。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六)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支持方向一:鼓励长期投资)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三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对支持产业发展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项目满12个月、投资项目满60个月及以上,给予单户股权投资机构累计最高100万元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股权投资基金。

5.支持标准:首次投资按照实际投资额0.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投资期限满60个月及以上,按照累计投资额的0.5%给予最高50万元耐心资本奖励。单户股权投资基金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单个被投企业对应股权投资基金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

6.申报条件:

1)被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要求;

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在发改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

3)申报时仍为被投企业股东。

7.申报材料:

1)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证明;

2)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发改部门备案证明;

3)股权投资协议、资金到账凭证;

4)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证明、验资报告;

5)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6)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七)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支持方向二:支持创业投资基金)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三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对支持温江产业发展的创业投资基金,给予单户股权投资机构最高200万元补贴。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创业投资基金。

5.支持标准:按照清算后投资项目损失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风险补贴。

6.申报条件:

1)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为初创期企业;

2)创业投资基金到期清算亏损且投资项目亏损;

3)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改部门登记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

7.申报材料:

1)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改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2)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

3)投资温江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相关投决资料;

4)股权投资协议、资金到账凭证;

5)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创业投资基金到期清算报告;

7)基金合伙人授权基金管理机构代为申报补贴说明;

8)企业融资轮次说明书(主要包括融资轮次、融资启动时间和完成时间、本轮融资所有投资方名称和投资金额);

9)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10)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提升金融品牌建设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四条。

2.事项内容:聚焦产业发展定位,经备案举办的大型金融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3.事项分类:线下申报

4.支持对象:开展金融活动的企业、机构或组织。

5.支持标准:对经备案后聚焦产业发展定位开展的大型金融活动,按照单次活动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6.申报条件:

1)提前向区财政局报备活动方案,经审定后方可申报奖补;

2)围绕温江区产业定位开展金融活动。

7.申报材料:

1)活动方案、现场签到表、活动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媒体报导、经济社会效益等);

2)实际发生活动经费的明细及发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活动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3)活动方案报备证明材料;

4)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5)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线下向惠企事项责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二)支持金融人才聚集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五条。

2.事项内容:对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且在企业全职工作满两年的在职金融人才,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本政策第一条所列总部金融机构全职工作满两年的在职金融人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的金融人才。

5.支持标准:

1)在温江区企业全职工作满两年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2)在温江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总部(含功能总部和区域总部)全职工作满两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6.申报条件:金融人才在温江区企业全职工作满两年,奖励资金由其所在企业代为申请。

7.申报材料:

1)持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证书;

3)持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全职工作满2年且在温江缴纳社会保险佐证(不同单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4)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5)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发展和协调科

(三)稳定金融环境。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六条。

2.事项内容: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完善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规定鼓励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发现并及时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依法给予奖励。

3.事项分类:线下申报

4.支持对象:举报金融风险线索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各界人士。

5.支持标准:

奖励等级

具体内容

奖励金额

一级

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线索

10万元

二级

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发挥重大作用且涉案金额巨大的线索

5万元

三级

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发挥较大作用且涉案金额较大的线索

1万元

四级

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发挥一定作用的线索

0.3万元

6.申报条件:

1)对被采用的举报线索给予奖励,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等级发放奖励;

2)重复举报的以第一个举报者为奖励对象,举报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3)非法集资参与人及其直系亲属不享受此政策奖励,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4)非法集资参与人通过将消息透露他人举报获取奖励,应等额退还奖励资金及利息;

5)线索评定等级与涉案金额确定标准以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7.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由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和属地公安机关会同相关单位根据其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

3)诚信申报承诺书。

8.申报渠道:线下向惠企事项责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9.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责任科室: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科

(四)提升外贸金融服务水平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温府规〔2025〕2号)第十七条。

2.事项内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汇率避险金融产品,助力涉外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提高跨境结算效率。

3.惠企事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责任科室:金融服务中心

五、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所指金融机构为银行、保险、证券等纳入“一行两会”监管的各类持牌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是指符合《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地方金融组织。

(二)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温府规〔2025〕2号)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及时作调整优化或停止执行。本实施细则由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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