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2024年第一批“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申报指南通知

章孝德 / 2024-04-12 13:49:00
浏览 917 分享 分享

为积极引导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健康发展,培育示范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按照《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都江堰市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管理办法>和<都江堰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都农〔2020〕33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规定,结合今年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决定启动2024年度第一批“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9855109130(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专利商标版权软著、各类标准制定(参编)、软件开发、审计报告、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资质认证等企业服务平台、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百度关键词运营推广)

一、申报对象及提交材料

凡符合“两个办法”示范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均可申报。根据“都江堰市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见附件1)和“都江堰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见附件2)相关内容如实填写,报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评定程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两个办法”评定标准对各经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推荐意见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资料开展评审,公布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三、申报时限

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4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表一式一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东虹路128号)农村集体经济指导科(301室)。

四、其它相关要求

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示范等级是各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农业扶持的重要条件,示范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是粮食安全、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指标,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结合今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两个办法”规定的示范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与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依照“两个办法”规定,严格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务必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推荐资讯
10月31日截止!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常态化入库工作申报条件、时间
10月31日截止!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常态化入库工作申报条件、时间
2025-10-14 17:17:00 点击查看
11月30日截止!2025年成都市金牛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流程
11月30日截止!2025年成都市金牛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流程
2025-10-14 11:36:00 点击查看
商贸政策!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第二批试点项目申报材料程序、时限要求指南
商贸政策!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第二批试点项目申报材料程序、时限要求指南
2025-10-14 11:13:00 点击查看
成都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及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相关项目申报条件时间流程
成都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及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相关项目申报条件时间流程
2025-10-14 11:00:00 点击查看
2025年成都市各区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申报条件程序和截止时间要求指南
2025年成都市各区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申报条件程序和截止时间要求指南
2025-10-14 10:59:00 点击查看
四川省21市州国际、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补助经费申报时间条件和申报奖补材料、流程
四川省21市州国际、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补助经费申报时间条件和申报奖补材料、流程
2025-10-14 10:59:00 点击查看

专注企业服务

专业人做专业事

多对一定制服务

多领域团队定制服务

成功率高

通过率98%以上

高学历团队

团队成员均为高等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