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强“产业建圈强链”“六大功能片区建设”科技创新支撑,加快聚集科技创新资源,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龙府规〔2023〕1号)精神,现将部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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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范围
支持对象为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其税务登记、统计核算应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等。
二、支持原则
申报项目与区内其他政策内容有重复的,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奖补的,按照奖补金额标准,依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项目
1.申报条件:2023年首次通过认定或期满通过复核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支持标准:对2023年首次通过认定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复审通过认定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二)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项目
1.申报条件:2023年新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支持标准:对2023年新获得国家批准建设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新获得省级批准建设的,给予牵头单位10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
(三)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项目
1.申报条件:2023年首次认定为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或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2.支持标准:对2023年首次认定为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
四、申报条件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15日。
2.申报流程: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链接:http://119.4.188.136:8001)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并提交,待公示后,将纸质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每份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和PDF扫描件(与纸质资料一致)交至区经信局(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325号成都公路口岸8楼811室)。
3.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不得重复申报,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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