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各企业单位了解2023年遂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和保障管理办法等内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参考如下,看完之后有任何申报问题,或是想要了解更多政策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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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遂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或推荐为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带徒传艺,培养后继人才。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推荐和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申报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工作和生活情况;
(二)申请人传承该遗产项目的传习时间和实践经历;
(三)申请人在该项目世代传承谱系中的序位、影响力和独特个性;
(四)申请人在该遗产项目的传承、发展中的显著业绩及相关荣誉;
(五)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
遂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实行逐级推荐申报程序。由个人或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向所在县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区文化行政部门按相关程序评审、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由项目保护责任单位推荐的,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属市级行政部门直属单位的,可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市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县区文化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及评审意见,经县区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联系会审核推荐,进行公示后,连同原始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一并报市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市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收到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市级行政部门直属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后,组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评审专家意见,再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联系会议审核,提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市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联系会议提出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市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审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要通过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技艺和知识等,有计划地征集并保管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建立健全国家、省、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档案库。
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代表性传承人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和相关考核材料报市文化行政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作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持续传承认定的重要依据。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其主要方式有:
(一)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
(二)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三)组织开展相关研讨、展示、宣传等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
(四)提供其它有利于保护传承的支持。
对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切实采取措施,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原材料要求、技艺要领等;
(二)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三)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活动,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
(四)积极配合项目责任单位做好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渊源、传承谱系、传统技艺等记录、整理工作;
(五)积极采取措施,完整保存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原始资料、实物;积极参加所承担项目的宣传、展示活动;
(六)每年定期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报告项目传承情况。
本期的2023年遂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和保障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啦,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技政策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股权设计等相关最新资讯内容,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市企业均可提供政策匹配、项目规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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