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准备了解高新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申报工作那么这篇文章大家就不能错过了,当然,如果你有任何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申报疑问,可以随时联系小编这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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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2年12月9日9:00 —2022年12月30日17:00
二、申报项目及奖励标准:
(一)支持引进领军人才
支持成都高新区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面向全球引进符合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方向,具有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经认定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人才补贴,最高500万元安家补贴或赠予1套专家公寓。
支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攻关和中试转化,经评审可给予最高2000万元经费支持。
对取得国内外公认突出成就、在行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一流地位、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全球顶尖人才和团队,在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生活便捷、服务措施等方面给予量身定制支持。
(二)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
支持方向1:
对“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教授、研究员在成都高新区创办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创业支持。
支持方向2:
对“四派人才”(蓉归派、海归派、学院派、创客派)创办的科技创新类企业,经认定后3年内,给予最高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以科技创新券形式三年给予最高50万元专业创业服务支持,获得股权融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支持方向3:
开展金熊猫创业“人才奖”、创业“成就奖”评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三)支持引育青年科技人才
支持方向1:
对新进入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给予30万元生活经费补贴。
支持方向2:
支持设立科研岗和科研助理岗,对新引进到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和硕士人才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补贴。
(四)支持战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高标准建设天府绛溪实验室、天府锦城实验室(前沿医学中心),支持围绕主导产业布局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战略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
(五)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方向1:
鼓励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
支持方向2:
鼓励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1)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依托单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方向3:
鼓励建设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给予新获批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1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4:
支持国家级创新平台持续投入,对其开展的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后按照年度设备投入10%的标准给予连续两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支持方向5:
鼓励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新获批的平台最高5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6:
鼓励建设区级创新平台,给予新获批的平台3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7:
支持省级创新平台(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持续投入,对其开展的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后按照年度设备投入10%的标准给予连续两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补贴。
(六)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支持方向1:
对顶尖高校院所主导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项目情况给予5-10亿元支持。
支持方向2:
深入实施“岷山行动”计划,对团队主导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
(七)支持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支持方向1:
支持企业聚焦成都高新区产业链关键、共性环节新建中试平台,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壁垒,评审立项后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30%给予连续3年、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的补贴。
支持方向2:
鼓励区内平台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对企业使用经认定的公共技术平台,按照平台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20%的标准,给予公共技术平台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服务补贴。
支持方向3:
鼓励区内平台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对使用经认定的公共技术平台的企业,按照平台使用费用最高不超过20%的标准,以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的使用补贴。
(八)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方向1: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级,对企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支持方向2:
对企业新获批中国专利奖、版权金奖、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支持方向3: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支持方向4:
对企业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每件给予最高2万元支持,对企业获得国外注册商标每件给予最高4000元支持。
支持方向5:
对制定或修订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每个标准最高100万元支持。
支持方向6: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对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给予前3年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运营补贴。
支持方向7:
对开展专利分析预警导航等促进类工作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支持方向8: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开展知识产权维权的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胜诉或者在和解撤诉中获益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支持方向9: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开展知识产权维权的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胜诉或者在和解撤诉中获益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九)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支持方向1: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级,对企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支持方向2:
对企业新获批中国专利奖、版权金奖、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支持方向3: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支持方向4:
对企业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每件给予最高2万元支持,对企业获得国外注册商标每件给予最高4000元支持。
支持方向5:
对制定或修订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每个标准最高100万元支持。
支持方向6: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对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给予前3年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运营补贴。
支持方向7:
对开展专利分析预警导航等促进类工作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支持方向8: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开展知识产权维权的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胜诉或者在和解撤诉中获益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十)优化知识产权服务
支持方向1:
对新获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给予最高20万元的支持。
支持方向2:
对新引进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在成都高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方向3:
对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境外新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每家单位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方向4:
对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区内企业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四川专利奖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5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5:
对区内上年度获评知识产权师高级职称或通过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分别按照每人3万元和2万元给予一次性支持。
(十一)优化知识产权服务
对高校院所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专利转让等方式在成都高新区实施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根据上一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实际到账额,对技术吸纳方按 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十二)支持孵化载体提升能级
支持方向1:
对高能级机构新建孵化器、省级孵化器扩面升级的,按照租金50%且不超过4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最高5000平方米(新增)场地2年房租补贴和最高500万元装修补贴。
支持方向2:
引导孵化载体参与各级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给予每家每年最高3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3: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新备案的国家众创空间给予50万元奖励。
(十三)支持创新创业能力提升
支持方向1:
对购买专业创业服务的企业,经认定后最高可按照服务费用的30%,以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万元补贴。
支持方向2:
内容一:支持大学生(留学生)创新创业,在高新区创业的大学生(留学生)创业企业和团队,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园可享受最高不超过3年的免费入驻。
内容二:鼓励高新区国有平台公司免费提供创业空间给高校毕业生,对免费提供创业空间给大学生(留学生)创业的高新区国有平台公司,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十四)支持创新创业活力提升
支持方向1:
对参加国家、省、市人民政府主办或承办的创新创业赛事以及成都高新区金熊猫全球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10万落地政策奖励。
支持方向2:
支持各类主体举办与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科创活动,经认定后,按照活动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十五)优化科技领军企业培育
加快培育产业建圈强链主引擎,聚焦重点产业链、未来产业赛道培育链主企业,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在研发投入、创新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空间保障、生态打造、应用场景供给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聚焦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运用“金熊猫”科技企业创新积分等方式,对获得过风险投资且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投后估值1亿元以上的企业,择优遴选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潜力、成长发展速度快的企业,在研发投入、股权融资、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等方面三年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十六)支持企业强化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
支持方向1:
围绕产业建圈强链的关键技术堵点、未来产业中的颠覆性技术新赛道开展攻关,以核心技术牵引产业链价值能级跃升。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国拨实际到位经费100%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资助,对参与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2:
支持企业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并形成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的首创产品,根据产品应用效果,每年择优评定5项首创产品,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3:
对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及机构,按获奖等次给予主持单位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参与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4:
对参加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获奖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十七)支持企业梯度发展
优化“种子期雏鹰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上市龙头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首次认定为种子期雏鹰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5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连续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同一年度只能获得一个梯度的首次认定及奖励,同时满足两个及以上梯度认定条件的,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首次认定及奖励;已认定高梯度的不再认定低梯度。
支持方向1:
对认定为种子期雏鹰企业的,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方向2:
对首次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企业1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方向3:
对首次认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方向4:
对连续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八)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同一企业当年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支持方向1: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2:
规上企业首次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培育为规上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3:
高新技术企业营收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4:
对年度培育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30家以上且数量排名前十的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
(十九)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方向1:
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纳入高新区规上统计且稳定增长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2:
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三年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申报年度营业收入增幅超过20%的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二十)支持企业股权融资
设立总规模100亿元天使引导基金,保障优秀科技初创企业“应投尽投”。对首次获得100万元及以上股权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金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后续单轮获得1000万元及以上股权融资的企业,按单轮融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累计获得股权融资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方向1:
对首次获得100万元及以上股权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金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首轮股权融资奖励)
支持方向2:
对后续单轮获得1000万元及以上股权融资的企业,按单轮融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每家企业累计获得股权融资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后续轮次股权融资奖励)
(二十一)支持企业债权融资
支持方向1:
对获得贷款融资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同期LPR和担保费的20%-50%、融资服务平台服务费的10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补贴。(贷款利息和担保费补贴)
支持方向2:
对发行债券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同期LPR的3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补贴。(发债贴息)
支持方向3:
对获得租赁融资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同期LPR的3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补贴。(融资租赁补贴)
支持方向4:
对通过政策性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每年按其融资金额的2%、知识产权评估费的70%给予补贴。(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补贴)
(二十二)支持企业投保科技保险
对投保科技保险的规下科技型企业,按其实际保费支出的20%-4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补贴。
(二十三)鼓励科技金融机构加大区内企业服务
支持方向1: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天使投资机构,按照实缴资本(实缴出资)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落户奖励,按照实际房租(购房款)分3年给予累计最高300万元房租(购房)补贴。(机构落户奖励)
支持方向2:
鼓励风投机构、孵化载体运营机构在区内投早投小投科技,按照实际投资额(不含高新区出资部分)的5%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家机构每年累计奖励最高500万元。(投早投小投科技奖励)
支持方向3:
鼓励风险投资财务顾问(FA)、孵化运营载体加大区内科技企业投融资服务,按照其服务区内企业实际获得融资金额,给予每家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FA和孵化运营载体奖励)
支持方向4:
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区内科技企业投融资服务,按照其服务区内企业实际获得融资金额,给予每家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担保(保险)机构奖励)
支持方向5:
鼓励科技小贷公司加大区内科技企业投融资服务,按照其服务区内企业实际获得融资金额,给予每家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科技小贷奖励)
支持方向6:
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区内科技企业投融资服务,按照其服务区内企业实际获得融资金额,给予每家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融资租赁奖励)
支持方向7:
对帮助区内企业获得融资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按照融资金额最高0.5%给予奖励。(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奖励)
(二十四)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支持方向1:
对当年新列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上市后备奖励)
支持方向2:
对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股票交易场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境内上市受理奖励:对提交境内上市申请被证监会或交易所正式受理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3:
对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股票交易场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上市挂牌奖励:对在境内成功上市或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4:
对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股票交易场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境外上市奖励:对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按成都高新区内主体融资到位资金的1%,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5:
对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股票交易场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改制奖励:对以境内上市或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为目的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支持方向6:
对改制过程中转增股本的企业,按转增金额的3%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转增股本奖励)
支持方向7:
对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按.员工所获得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股权激励奖励)
以上内容就是所有高新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申报工作全部可查询内容。以上若有涉及到的奖励政策根据往期通知整理,具体奖补信息根据当年政策通知为准,也可联系小编咨询。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9355287592(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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